只要在一起久了,我們都會懷疑,和另一半之間,就只能這樣了嗎?
很多人以為,戀愛裡的「熱情」是指轟轟烈烈、宛如初見的翻江倒海,然後覺得這種要求是幼稚、是不知足,可是那完全是誤解。熱情的意思不是說每次見面都要來個法式舌吻、更不是交往十年還要有每晚大戰三回合的精力,熱情的意思是投入,是你永遠想著怎樣會更好、永遠不間斷的思考任何可能性,我承認愛情不可能永遠保持剛交往時的新鮮狀態,但是,即使我們變成家人了,那也是有分成「感情好的家人」或「感情不好的家人」吧?
就像剛播畢的《東京大飯店》裡,對廚藝有無上熱情的廚師,永遠孜孜不倦的研究各種食材的不同表現方式,熱的、冷的、炸的、煎的,然後為之加上最適合搭配的配料,如果兩個人之間的關係,必定會從像是高溫油炸出來冒著熱氣的狀態、走到常溫冷盤的狀態,那麼,油炸物有油炸物適合的搭配、冷盤也有冷盤適合的佐醬,而我們到底有沒有熱情的不斷去尋找和嘗試。
還是說,你對待身邊的人就如同對待隔夜菜,隨便放電鍋蒸一下,然後一邊吃一邊嫌棄,還加碼覺得自己願意吃下去,就是又節儉又惜福?